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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资产盘点工作制度
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》、《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》、《海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(暂行)》等规定,为加强我会资产管理,防范风险,保障我会资产的安全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,真实地反映我会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,使我会资产的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盘点工作范围与内容
(一)盘点范围
我会全部有形资产,包括固定资产、捐赠物资等。
(二)盘点内容
资产盘点是加强资产管理,对资产实有库存数量及其金额进行全部或部分清点,以确实掌握在某个期间内和时间点的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环节。
我会资产盘点主要针对以下几项内容:
1.资产办理入库前要进行验收并做报增;
2.定期查明资产的库存数量及账面数量是否一致;
3.资产保管条件是否符合保管要求;
4.库房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;
5.其它在资产盘点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专项基金资产。
二、盘点形式及人员
根据盘点方式不同,盘点分为定期盘点和临时盘点:
定期盘点是以时间周期为节点,对现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,通常按照资产盘点计划进行。
临时盘点是以具体工作需要为前提,根据要求进行局部性或全面性盘点,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1.资产或资产库房发生损失、事故的情况下;
2.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变更的情况下;
3.因专项工作需要盘点对账的;
4.财务审计需要核查资产数量及状态的。
为了准确掌握我会各类资产的现存数量及变动情况,原则上,捐赠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,固定资产每半年盘点一次,每年12 月份进行全部实物资产的盘点。
盘点工作由我会秘书处负责资产管理的人员负责。
三、盘点要求
资产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如实准确登记好资产台账,资产发生变动要及时计入台账,做到账实相符,账账相符。
1.盘点中所有资料必须真实,盘点人员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,掩盖漏洞和失误;
2.盘点过程要求准确无误;
3.严格按照盘点流程进行盘点,包括盘点区域、盘点资料都必须完整,不要遗漏区域、遗漏资产;
4.盘点表数字书写要工整、清晰可辨,不得随意涂改;
5.盘点时注意资产及人身安全。
四、盘点职责与权限
1.秘书处负责制订年度资产盘点计划;协调并组织相关单位,做好准备和盘点工作;做好盘点后总结及资产处置工作;
2.秘书处负责资产盘点结果的账务汇总分析;负责盘点差异账务处理的审核等工作;
3.资产使用、保管单位有责任配合及协助盘点部门做好盘点工作,盘点前须提前做好沟通、协调工作,保证盘点按计划进行;
五、盘点工作流程
(一)盘点前准备
1.资产管理员在盘点前日做好资产账面数量的统计工作,做好账、物盘点表;
2.盘点前日检查库房盘点物品的状态标识,堆码整齐,便于盘点工作的进行;
3.盘点当天不发生出入库,不进行资产调配。
(二)盘点过程
1.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,对计划范围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,记录所盘点资产的数量、质量状态、存放状态等;
2.盘点人员根据盘点汇总表,认真、逐一进行资产盘点、记录;
3.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对盘点记录进行录入、汇总;
4.如出现资产盘点差异,资产管理人员要进行查找及重新盘点,直至查明差异原因。
(三)盘点后总结
1.盘点人员打印盘点汇总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,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核,秘书处留一份备查;
2.对盘点差异情况,由资产负责人进行书面说明,报基金会领导,并进行账物处理;
3.对临界过期、损坏资产提出处置建议,报基金会领导;
六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
七、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